山东开放大学:《山东省社区教育机构规范化办学服务指南》印发
近日,经省教育厅同意,山东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印发《山东省社区教育机构规范化办学服务指南》(鲁社教指〔2026〕7号),为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社区教育机构规范化办学提供统一实操指引。
《指南》明确,建立“省级统筹、市级协调、县级落实、乡镇(街道)推进、村(社区)落地”工作机制,覆盖开放大学体系、机关、高校、职业院校、社会组织、企业开办的社区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点等各类主体,旨在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省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意见》部署,重点破解基层机构职责不清、标准模糊、实操性不足等堵点难点,推动社区教育下沉一线、服务群众,打通终身学习“最后一公里”。
《指南》重点围绕机构权责、阵地建设、队伍培育、课程供给、收费监管五个方面作出规范。进一步厘清了五级权责:省级抓政策标准与资源统筹,市级统筹督查,县级枢纽配送师资、下沉指导,乡镇统筹辖区教学。阵地整合党群服务中心、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闲置校园等现有资源,量化规范、不搞“一刀切”,鼓励开放共享。队伍量化配置、分级培育,吸纳老党员、本土能人、非遗传承人,课时可认定工作量并挂钩职称评优。课程普惠实用,突出齐鲁特色,线上线下融合,依托山东省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记录学分。收费以公益免费为原则,确需收费严格审批公示;健全安全档案闭环,简化台账;建立多维评价机制,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结果与经费、考核挂钩,畅通诉求限时回应。
《指南》由山东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指南》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实施方案与操作细则,鼓励立足地域文化创新社区教育服务模式,培育一批管理规范、阵地完善、活动丰富、特色鲜明的基层社区学校与教学点,持续推进学习型社会和教育强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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