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工作流程

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中,课程是沟通教与学的桥梁和纽带,搞好以统设必修课为基础的课程建设,为学生提供合理、有效、优质的学习资源,是中央电大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的质量、效益和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师生进行课程建设的积极性,中央电大在课程建设中实行项目管理制,其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上述工作流程的具体步骤分述如下:

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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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阶段:教学大纲制定

编制建设规划

初期阶段:筹建课程组

教学大纲制定

编制多种媒体一体化设计方案

中期阶段:编写文字教材

制作音像、多媒体课件及网络课程

试卷(题库)建设

后期阶段:课程教学资源试用与总结性评估

管理阶段:课程教学资源管理与选优评估


一、 制订教学计划

1. 学校提出总体指导思想

学校于每年1月底前提出下一年度教学计划编制的总体指导思想。

2. 调研论证,拟订初稿

教学部根据上述总体指导思想向社会上相关机构、用人部门、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学生等进行充分调研,作出人才需求分析,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在此基础上,拟定下一年度学科建设计划(专业设置计划)和专业教学计划初稿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教务处将学科建设计划(专业设置计划)报校长办公室初步审定。

3. 召开专业教学计划审定会,形成审定稿

根据学校初步审定的学科建设计划(专业设置计划),由教学部组织、教务处主持召开专业教学计划审定会。会后,教学部按照专家审定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定稿,于4月底前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4. 提交全国电大教学(计划)工作会议研讨

教务处将各教学部所报的审定稿汇总、调整后,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并根据校长办公会意见会同教学部修改后,提交全国电大教学(计划)工作会议(一般于6月份之前召开)进行研讨。

5. 上报备案或审批,下发执行

教务处会同各教学部,根据上述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调整教学计划,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并按照校长办公会意见修改定稿后,教务处于8月份前汇总,上报教育部高教司。高教司备案或审批后,教务处将由主管校长签发后的教学计划转发到中央电大各教学部,并同时下发至地方电大执行。

二、 编制课程建设规划

1. 确定规划的基本编制原则

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和学校的实际需要与可能,提出下一年度课程建设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报主管校长审批。

2. 评估调研、制定初稿

教学部根据上述原则、教学计划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拟定出教学计划中所需建设课程的初步规划,并对拟建课程进行评估或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下一年度课程建设规划初稿,于10月底前报教务处(教材建设办公室)。

3. 汇总调整、主管校长审批

教务处将课程建设规划初稿汇总,并征求教学部意见进行调整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4. 下达课程建设任务书

主管校长审批通过课程建设规划后,将据此于11月底前向各教学部下达下一年度课程建设任务书。

三、 组建课程组

1. 指定项目负责人

教学部根据课程建设任务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建设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中对项目负责人的基本要求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拟建课程指定项目负责人(课程组组长)。

2. 填报《课程建设申报表》

项目负责人根据《规程》中对课程组的有关规定组建课程组,并填写《课程建设申报表》交教学部审查。教学部审查的要点为:

l 课程组的人员构成、主要成员的资历等是否符合《规程》中对课程组的有关规定;

l 课程建设的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与课程建设任务书中的有关内容吻合。

l 拟聘教材制作、出版单位是否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等。

3. 确认资格,启动项目

⑴教学部审查合格后,通知课程组将《课程建设申报表》交教务处(教材建设办公室)核准备案。

⑵教务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准,通过后,即初步确认该课程组承建课程的资格,并通过课程组到教务处(教材建设办公室)领取“课程建设启动费”经费卡片,启动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

四、 制定教学大纲

1. 编写初稿,教学部审查

⑴课程组根据《规程》中对制定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和本课程的特点,编写教学大纲初稿。

⑵课程组将教学大纲初稿连同教学大纲评审档案(需填好相关内容)一起,交教学部审查,教学部将审查意见填写在评审档案上。教学部审查的要点为:

l 课程名称、学分等内容是否与教学计划一致;

l 课程内容、范围是否与教学计划和课程说明中的内容、范围吻合;

l 教学大纲编写的格式及内容是否符合《规划》中的要求;

l 教学大纲中有关教学管理的规定(如:课程、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是否与学校的相关管理办法相吻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

2. 组织专家研讨,形成送审稿

⑴教学部在对教学大纲初稿审查后,组织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科专家进行研讨,并将专家意见填写在评审档案上。

⑵课程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送审稿。

3. 召开教学大纲审定会

[会前准备]

⑴审查会议资料

课程组将教学大纲送审稿和评审档案(需填好相关内容)一起交教学部审查,教学部将审查意见填写在评审档案上。

⑵领取经费卡片

教学部审查合格后,通知课程组携带教学大纲评审档案(需有教学部审查意见)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领取“教学大纲经费卡片”,到财务处领取会议费和审定专家酬金。

⑶选聘审定专家

教学大纲专家审定组由3名(一般课程)或5名(公共基础课)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科专家组成,审定专家人选由教学部从学校“课程建设专家库”中选聘。

⑷签发会议通知

项目负责人起草“教学大纲审定会”通知,送教学部主任审核、签发,教务处处长签发后,交教务处(办公室)办理发文手续。

〖注〗:“通知”格式从网上下载后填写,项目负责人“拟稿”、教学部主任“核稿”,教务处处长“签发”。送教务处处长签发会议通知时,应同时携带“教学大纲经费卡片”。

⑸送审会议资料

课程组应于会前15天将教学大纲送审稿、会议通知、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规程》和“教学大纲审定专家反馈意见表”送给审定专家,以保证专家有足够的时间仔细审阅。

[会议进程]

⑴教学大纲审定会由教学部主持召开。

⑵由专家审定组推荐其中1名专家担任主审。

⑶由课程组简要介绍教学大纲送审稿的编写情况。

⑷专家审定组对教学大纲送审稿进行审定,主审专家将专家审定组的审定意见填写在评审档案上。专家审定意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l 教学大纲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l 教学内容安排是否必要、合理;

l 教学要求是否明确、具体;

l 多种媒体的选用是否恰当,是否符合本课程的教学需要,是否符合电大的教学特点,是否具有可行性;

l 需要调整的部门及其理由等。

审定结构的主要内容为:

本教学大纲可用、修改后可用,还是不可用等。

⑸参加审定的专家评审档案上签字,并将填好的“教学大纲审定转反馈意见表”交教学部。

4. 主审专家终审

⑴课程组根据专家审定意见,对教学大纲进行修改后,送主审专家进行终审,主审专家将终审意见填写在评审档案上。终审意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l 教学大纲按照专家审定意见修改情况;

l 修改后的教学大纲是否可用等。

⑵终审合格后,课程组将教学大纲、评审档案交教学部审核。

5. 教务处验收

⑴教学部审核通过后,将教学大纲(连同教学大纲软盘一起)、评审档案、专家反馈意见表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⑵教务处按照有关规定在收到上述材料后的一周内进行核准备案。对核准未通过的教学大纲,退回教学部进行修改。

6. 颁布执行并启动下一工作程序

教学大纲经教务处核准通过,并由主管校长签发后,颁布执行。教务处通知教学部及有关部门,启动一体化方案的编制审定工作。

五、 编制、审定一体化方案(含教材样品)

1. 编制初稿(含教材样品)

⑴课程组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规程》中对多种媒体教材一体化设计方案(以下简称“一体化方案”)的编制要求,编写一体化方案初稿,并选择在知识内容和技术手段运用上具有典型意义的章节或模块编制教材样品(包括文字教材样章、音像教材样带、CAI或VBI多媒体课件样例等)。

⑵文字教材样章约1~1.2万字(若所选章节篇幅较大,可采用保留全章的重要部分,如保留首尾,而略去中间的几节等方法)。录音和录像教材样带的长度为10~15分钟(可由一个或几个模块组成)。CAI或VBI多媒体可见样例可以是某一章节或某一模块。

⑶为体现多种媒体教材的相互配合,建议所选的各种教材样品应尽可能为同一教学内容的不同表现形式。

2. 召开一体化方案审定会

[会前准备]

⑴审查会议资料

课程组将一体化方案初稿、教材样品(如有音像教材样带或CAI课件样例,需提供文字脚本和分镜头本)、一体化方案评审档案(需填好相关内容)交教学部审查。教学部将审查意见填写在评审档案上。教学部审查的要点为:

l 一体化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媒体的选择是否必要、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l 在总体设计方案中是否讲明本课程中各种教学媒体的选用依据,各种媒体的定位是否恰当,彼此之间配合是否紧密。是否含有各种媒体教材编制方案一览表;

l 各种媒体的编制方案是否详细、具体、合理、可行。如文字教材编制方案中是否含有各章的编写细目和字数分配;音像教材编制方案中是否含有各部分的主要内容(知识点)、授课方式和制作手段:CAI课件编制方案中是否包含各模块的主要内容、功能及相互关系等;

l 文字教材样章是否含有导学、助学内容,如学习目标、学习方法建议、章节内容小结、练习与自测等;

l 音像教材样带是否符合音像教材的编制要求,是否提供了相应的文字脚本和分镜头本,运用各种形象化教学手段是否合理,是否充分体现了该课程的教学特色等。

⑵领取经费卡片

教学部审查通过后,通知课程组携带一体化方案评审档案(需有教学部审查意见)到教务处(教材建设办公室)领取“一体化方案经费卡片”。

⑶选聘审定专家

一体化方案专家审定组由4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其中学科专家3人,教育技术专家1人)组成,审定专家人选由教学部从学校“课程建设专家库”中选聘。

⑷签发会议通知

项目负责人起草“一体化方案审定会”通知,送教学部主任审核、签发,教务处处长签发后,交教务处(办公室)办理发文手续。

〖注〗:“通知”格式从网上下载后填写,项目负责人“拟稿”、教学部主任“核稿”,教务处处长“签发”。送教务处处长签发会议通知时,应同时携带“一体化方案经费卡片”。

会议人数不超过13人,并应聘请1名地方电大多年从事电大一线教学活动的该课程教师参加审定会。

⑸送审会议资料

课程组于会前15天将一体化方案初稿(含文字教材样章、音像教材样带及其文字脚本)、教学大纲、会议通知、《规程》和“一体化方案审定专家反馈意见表”等送给审定专家,以保证专家有足够的时间仔细审阅。

[会议进程]

⑴一体化方案审定会由教学部主持召开。

⑵课程组简要介绍一体化方案的编制情况。

⑶由专家审定组推荐其中1名专家担任主审。

⑷专家审定组审看音像教材样带。

⑸专家审定组对一体化方案、文字教材样章、音像教材样带及其文字脚本进行审定,主审专家将专家审定组的审定意见填写在评审档案上。专家审定意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l 一体化方案是否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和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

l 媒体选择是否必要、恰当,彼此配合是否紧密;

l 各种教材编制方案是否详细、合理、可行;

l 教材样品是否符合编制要求,是否充分体现了本课程的教学特点;

l 对一体化方案(含教材样品)的总体评价与修改意见;

l 该课程组是否具有承建本课程的能力等。

审定结论的主要内容为:

本一体化方案是否可以实施、修改后可以实施,还是不可以实施等。

⑹参加审定的专家在评审档案上签字,并将填好的“一体化方案审定专家反馈意见表”交教学部。

3. 主审专家终审

⑴课程组根据专家审定意见对一体化方案进行修改后,送主审专家进行终审,主审专家将终审意见填写在评审档案上。终审意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l 一体化方案(含教材样品)按专家审定意见修改情况;

l 修改后的一体化方案是否可以实施等。

⑵终审合格后,课程组将一体化方案(含教材样品)、评审档案交教学部审核。

4. 教务处验收

⑴教学部审核通过后,将一体化方案(连同一体化方案软盘一起)、教材样品、评审档案、专家反馈意见表等交教务处(教材建设办公室)。

⑵教务处按照有关规定在收到上述教材后的一周内进行核准验收。对核准未通过的一体化方案,退回教学部进行修改。

5. 主管校长审批,确认承建资格,并启动下一工作程序

⑴教务处将一体化方案报主管校长审批,通过后即正式确认该课程组承建课程建设项目的资格。

⑵教务处通知教学部于一周内到教务处(教材建设办公室)领取文字教材主编聘书,并进入课程建设的下一工作环节。

〖注〗:对未能通过专家审定的一体化方案(含教材样品),由教学部责成课程组进行重新编制(必要时可对课程组成员进行调整),并再次召开一体化方案(含教材样品)审定会,所需费用由教学部承担。若第二次仍未能通过专家审定,则中止课程建设,解散课程组。

六、 编写、审定文字教材

1. 颁发聘书,签定协议

⑴由教学部代表学校向主编颁发聘书,同时签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文字教材主编聘任协议》。

⑵由文字教材出版单位与主编签定《文字教材约稿合同》(应尽可能与主编聘任协议同时签定)。

2. 编写书稿

⑴编写组成员在主编的主持下,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规程》中对文字教材的编写要求、“一体化方案”中的文字教材编写方案和样章体例,分工编写文字教材初稿。

⑵编者将自己所编稿件按期交给主编,由主编进行统稿,并形成送审稿。

3. 召开文字教材书稿审定会

[会前准备]

⑴审查会议资料

课程组将文字教材送审稿和评审档案(需填好相关内容)一起交教学部审查,教学部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文字教材评审档案上。教学部审查的要点为:

l 文字教材书稿是否齐全。包括:封面、前言、目录、正文、附录等。若为分立型教材,主教材与辅导教材是否同时送审;

l 书稿字数是否控制在每学时5000字以内;

l 文字教材书稿的编写体例是否与样章体例相吻合;

l 编写组成员及其分工是否与“一体化方案“中确定的成员及其分工相符等。

⑵领取经费卡片

教学部审查合格后,通知课程组携带文字教材评审档案(需有教学部审查意见)到教务处(教材建设办公室)领取“文字教材经费卡片“,到财务处领取会议费和专家酬金。

⑶选聘审定专家

文字教材专家审定组由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科专家组成,审定专家人选由教学部从学校“课程建设专家库“中选聘。

⑷签发会议通知

项目负责人起草“文字教材审订会“通知,送教学部主任审核、签字,教务处处长签发后,交教务处(办公室)办理发文手续。

〖注〗:“通知”格式从网上下载后填写,项目负责人“拟稿”,教务部主任“核稿”,教务处处长“签发”。送教务处处长签发会议通知时,应同时携带“文字教材经费卡片”。

⑸送审会议资料

课程组于会前20天将全部文字教材的书稿、本课程的教学大纲和一体化方案、会议通知、《规程》、“文字教材书稿审定专家反馈意见表”送给审定专家,以保证专家有足够的时间仔细审阅。

此外,课程组应尽可能于会前将文字教材送审稿交责任编辑审改。

[会议进程]

⑴文字教材书稿审定会由教学部主持召开。

⑵由专家审定组推荐其中1名学科专家担任主审。

⑶由主编简要介绍文字教材的编写情况。

⑷专家审定组对文字教材书稿进行审定,主审专家将专家审定组的审定意见填写在评审档案上。专家审定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l 书稿的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学科内容的把握是否准确、科学,表述是否清楚;

l 书稿是否符合“一体化方案”中对文字教材的编写要求,是否与样章的编写体例相吻合,导学、助学、小结、测评的内容是否恰当,是否充分发挥了主媒体的作用;

l 版式设计是否合理,是否适合学生自主学习的要求;

l 书稿语言运用是否恰当、通畅,是否适应学生自学的需要;

l 对书稿的修改意见等。

审定结论的主要内容为:

l 书稿已达到、经修改后可达到、或未达到出版要求等。

〖注〗:审定组成员应在文字教材前言中加以说明。

⑸参加审定的专家在评审档案上签字,并将填好的“文字教材书稿审定专家反馈意见表”交教学部。

4. 主审专家终审

⑴课程组根据专家审定意见对文字教材书稿进行修改后,送主审专家进行终审,主审专家将终审意见填写在评审档案上,终审意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l 文字教材书稿按照专家审定意见修改情况;

l 修改后的书稿是否可用等。

⑵终审合格后,课程组将文字教材书稿、评审档案交教学部审核。

5. 教务处验收

⑴教学部审核通过后,课程组最迟于开课前6个月(即:春季到位的课程于上一年的8月份,秋季到位的课程于当年的2月份)将文字教材书稿、评审档案、专家反馈意见表、文字教材主编聘任协议(原件)等交教务处(教材建设办公室)。

⑵教务处按照有关规定在收到上述材料后的一周内进行核准验收。对核准未通过的文字教材书稿,退回教学部进行修改。文字教材书稿完成时间以教务处核准通过时间为准。

6. 出版发行

由教务处将文字教材书稿交出版单位出版发行。

七、 编制、审定音像教材

1. 预算经费、颁发聘书、签定协议

⑴课程组根据“一体化方案”中的音像教材编制方案,填写《音像教材制作经费预算表》,交教务处(教材管理科)审核。

⑵教务处审核通过后,通知教学部于一周内到教务处(教材管理科)领取主讲教师聘书。

⑶由教学部代表学校向主讲教师颁发聘书,与主讲教师签定《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音像教材主讲教师聘任协议》,并将聘任协议(原件)交教务处(教材管理科)存档。

⑷由教务处与制作单位签定《音像教材录制协议,并向制作单位核拔音像教材制作预付款。

2. 编写脚本、制作音像教材

课程组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规程》中对音像教材的编制要求和“一体化方案”中的音像教材编制方案,编写音像教材文字稿本和分镜头本,制作音像教材。

3. 自检与抽检

⑴在音像教材的制作过程中,课程组应在各主要环节上进行自检。

⑵每本音像教材完成后,制作部门应按照音像教材技术要求组织技术审查,并填写《录像(音)磁带记录卡》中相关栏目。

⑶教务处可会同教学部对所制作的音像教材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教学部审查

音像教材全部制作完成后,课程组将音像教材(包括文字脚本、分镜头本和素材带等教学资料)、录像(音)磁带记录卡、音像教材评审档案(需填好相关内容)等交教学部审查,教学部将审查意见填写在评审档案上。教学部审查的要点为:

l 音像教材的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和“一体化方案”中对音像教材的编制要求;

l 学科内容的把握是否准确、科学,表述是否清楚,是否突出教学性;

l 教学设计是否充分、合理,是否提供相应的文字脚本与分镜头本;

l 各种形象化教学手段的运用是否恰当、适宜,是否充分发挥音像媒体的导学、助学作用等。

5. 教务处技审

教学部审查通过后,课程组最迟于开课前3个月(即:春季到位的课程于上一年的12月份,秋季到位的课程于当年的6月份)将音像教材、文字脚本和分镜头本、评审档案(需有教学部审查意见)等交教务处(教材管理科)。由教务处对音像教材进行技术审查,并写出技术审查报告。

6. 召开音像教材审定会

[会前准备]

⑴音像教材通过技术审查后,由教务处起草、签发“音像教材审定会”会议通知。

⑵专家审定组由4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学科专家2人,教育技术专家2人)组成,审定专家由教务处从学校“课程建设专家库”中选聘。

⑶教务处会前2周将本课程的教学大纲、一体化方案、音像教材、文字脚本和分镜头本、会议通知、《规程》、音像教材专家评审表等送给审定专家,以保证专家有足够的时间仔细审阅有关内容。

[会议进程]

⑴音像教材审定会由教务处主持召开。

⑵由专家审定组推荐其中1名学科专家担任主审。

⑶由课程组介绍音像教材的编制情况和特点。

⑷专家审定组审看全部音像教材。

⑸各审定专家分别填写“音像教材专家评审表”,给出等级得分。

⑹由主审专家将专家审定组的审定意见和综合得分填写在音像教材评审档案上。专家审定意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l 音像教材的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和“一体化方案”中对音像教材的编制要求;

l 学科内容的把握是否准确、科学,表达是否清楚,是否突出教学性;

l 教学设计是否合理,与其他媒体的配合是否密切,是否充分发挥音像媒体的导学、助学作用;

l 教师讲授是否生动,是否具有启发性和感染力;

l 各种形象化教学手段的运用是否恰当、适宜,是否强调艺术性;

l 对教材的总体评价与修改意见等。

审定结论的主要内容为:

l 音像教材是否达到播出与出版发行要求;

l 音像教材是可用、修改后可用,还是不可用等。

7. 结算经费

⑴审定会后,教务处将审定意见转达给课程组与教学部,并将《音像教材专家评审表》和评审档案存档。

⑵教务处根据专家等级评定和经费预算结果核算音像教材制作经费。

8. 播出或出版发行

由教务处安排音像教材的播出,或委托音像教材单位组织出版发行。

八、 编制、审定CAI课件等

1. 样例编制与自测

⑴课程组根据本课程的教学大纲、一体化方案中的CAI课件编制方案、以及《规程》中编制CAI课件的基本要求,选择能充分体现本课件的总体设计思想、编制水平和特色的某一章节或模块作为样例的教学内容,进行样例的设计与制作。

⑵样例编制完成后,课程组先进行样例测试,写出自测报告。

2. 样例审查与技术测试

⑴课程组将样例、文字脚本、CAI课件编制方案、自测报告、评审档案(需填好相关内容)等交教学部审查,教学部将审查意见填写在CAI课件评审档案上。教学部审查的要点为:

l 样例是否充分体现了课件的总体设计思想;

l 样例的设计是否符合一体化方案中的CAI课件编制方案的要求,是否突出了交互性,是否体现了个别化学习的需要;

l 样例的科学性与艺术性;

l 界面是否友好,操作是否简便等。

⑵教学部审查通过后,通过课程组将样例、文字稿本、CAI课件的编制方案、自测报告和评审档案(需有教学部审查意见)等交教务处(教材建设办公室)。

⑶教务处指定技术人员对样例进行技术测试,写出测试报告。如测试未通过,教务处通知课程组根据测试意见修改样例,并重新进行技术测试。

⑷技术测试通过后,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样例进行审查,并将专家审查意见填写在审查档案上。

3. 签定制作协议与出版(发行)合同

样例审查通过后,由教务处与课件制作单位签定《CAI课件制作协议》,并核拔样例制作费给课程组,核拔课件预付款给制作单位。同时,教务处还需与课件出版发行单位签定《CAI课件出版(发行)合同》。

〖注〗:⑴对样例未能通过技术测试或专家审查的课程,由课程组根据技术测试或专家审查意见重新设计与制作,并由教务处再次组织技术测试或专家审查,所需费用将从样例制作费中扣除。若第二次仍未通过技术测试或专家审查,则中止课件建设。

⑵原则上对CAI课件样例的审查应在一体化方案审定会上进行,但考虑到目前电大的实际情况,许多课程还难于达到此项要求,因而,特将有关工作流程在次单独列出。若CAI课件样例在一体化方案审定会上已经进行过审查,并获通过,则可直接进入课程建设的下一个工作环节。

4. 制作课件与自测

⑴课程组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样例进行修改后,在样例和课件编制方案的基础上,完成全部课件的设计、文字脚本编写与制作。

⑵课件编制全部完成后,课程组先进行自测,并写出自测报告。

⑶课程组应尽可能将课件在部分学生中进行试用与评估,写出试用评估报告,并根据试用评估意见对课件进行修改。

5. 课件审查与技术测试

⑴课程组将全部课件、文字脚本、自测报告、评审档案(需填好相关内容)等交教学部审查,教学部将审查意见填写在评审档案上。教学部审查的要点为:

l 课件的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l 课件的设计是否符合一体化方案中CAI课件编制方案的要求,是否突出了交互性,是否体现了个别化学习的需要;

l 界面是否友好,操作是否简便等。

⑵教学部审查合格后,通过课程组将全部课件、文字脚本、自测报告、评审档案(需有教学部审查意见)等交教务处(教材建设办公室)。

⑶由教务处指定技术人员对课件进行技术测试,写出测试报告。

6. 召开CAI课件审定会

[会前准备]

⑴课件技术测试通过后,由教务处起草、签发“CAI课件审定会”会议通知。

⑵专家审定组由4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学科专家2人,教育技术专家2人)组成,审定专家由教务处从学校“课程建设专家库”中选聘。

⑶教务处于会前2周将课程的教学大纲和一体化方案、课件的文字脚本、会议通知、《规程》、CAI课件专家评审表等送给审定专家,以保证专家有足够的时间仔细审阅有关内容。

[会议进程]

⑴CAI课件审定会由教务处主持召开

⑵由专家审定组推荐其中1名学科专家担任主审。

⑶课程组介绍课件的编制情况和特点。

⑷专家审定组对课件进行审定,并由主审专家将专家审定组的审定意见填写在评审档案上。专家审定意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l 课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l 课件的设计是否符合一体化方案中CAI课件编制方案的要求,是否突出了交互性与智能性,是否体现了个别化学习的需要;

l 技术手段的运用是否得当;

l 与其他媒体的配合是否密切;

l 对课件的总体评价与修改意见等。

审定结论的主要内容为:

l 课件是否达到出版发行要求;

l 课件是可用、修改后可用,还是不可用等。

〖注〗:对未能通过技术测试或专家审定的课程,课程组需根据技术测试或专家审定意见进行修改,报教务处再次组织技术测试或专家审定,所需费用从课件制作费中扣除。若第二次仍未通过技术测试或专家审定,则中止课件建设。

⑸参加审定的专家在评审档案上签字,并将填好的“CAI课件专家评审表”交教务处。

7. 主审专家终审

⑴审定会后,课程组根据专家审定意见对课件进行修改。

⑵课程组将修改好的课件送主审专家终审,主审专家将终审意见填写在评审档案上。终审意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l 课件按照专家审定意见修改情况;

l 修改后的课件是否可用等。

⑶终审合格后,课程组将课件交教学部审核通过后,交教务处。

8. 出版发行与经费结算

⑴教务处将可见交出版(发行)单位,出版(发行)单位根据《CAI课件出版(发行)合同》,组织出版(发行)。

⑵教务处根据专家评定结果进行课件的经费结算。

九、 试卷(试题)库建设与验收

1. 编写考核说明

课程组根据课程的教学大纲、考核说明的编写要求,结合课程的多种媒体教材,编写考核说明。

2. 申报试卷(试题)库建设方案

课程组(命题组)在综合考虑课程性质、特点、教材变动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提出试卷(试题)库建设方案,经教学部同意后报考试处。

3. 进行试卷(试题)库建设

考试处审批通过后,课程组根据试卷(试题)库建设的要求,编制试卷(试题)库。

4. 专家审定、验收

试卷(试题)库完成后由考试处组织专家审定、验收。

5. 综合评估

试卷(试题)库使用一轮后由学校进行综合评估。

〖注〗:⑴考核说明的编写要求、试题(试卷)库建设的要求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统设必修课程考核工作规程”(电教考[2000]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⑵试题(试卷)库建设的酬金标准按“中央电大考试命制试题酬金标准”(电教考[1999]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 课程试用与总结性评估

1. 收集反馈信息

收集建成后,课程首轮使用阶段为课程试用期,教材称为试用教材,文字教材应附有课程教学调查表。课程组应及时收集、整理这些表格,以便改进教学。

在课程试用期间,教学部应加强与各地电大的联系,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并对课程试用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提供教学指导和咨询服务。

2. 开展试用评估

课程组应选取几个教学点进行课程实地教学实验,开展课程试用评估。

3. 修改或修订教材

试用期结束时,课程组应向教学部提供课程试用与评估报告,并根据教学反馈信息和试用与评估结果对试用教材进行修改,经过试用(和/或修订)后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教材,确定为中央电大正式教材。如果试用教材需要有较大的改动,教学部应向教务处(教材建设办公室)提交修改报告,经主管校长审批后进行重建或改造。

4. 进行总结评估

⑴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试用课程的综合质量记性总结性评估,评出该课程建设的质量等级。

⑵学下根据课程质量的评定等级给予课程组相关的奖励或惩处。

十一、 课程管理与选优评估

1.课程到位后的教学实施阶段由教学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指定有关教师(主持教师)负责管理。

2.课程组根据课程试用中存在的问题对教材进行修改。

3.由学校定期组织对经过试用和修改的新建课程教材进行选优评估,并推荐参加部级和国家级有关评选。

4.由学校对校级、部级和国家级的优秀教材,分不同等级给予奖励。

〖说明〗

⑴本流程是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建设工作规程》的基础上制定的,其中对各个环节的基本要求应参照《规程》执行。

⑵本流程主要适用于新建课程,对重建、改造、修订、借用的课程,其中涉及到某种或几种媒体建设或补充的,可参照本流程及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⑶各审定环节聘请专家人选,在学校“课程建设专家库”未启用前,仍沿用原选聘办法。

附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课程建设的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课程建设工作进度,特提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如下:

一. 进行月报统计,加强过程监控

1.教务处于每月10日将上月各教学部的课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形成月报统计表分别向各教学部和学校领导通报,并上网公布。

月报统计表中各种媒体的完成时间以其送教务处核准验收通过时间为准。“文字教材”和“音像教材”的完成时间,即:每年春季到位的课程,文字教材最迟在上一年8月份交稿,音像教材最迟在上一年12月份交带或交盘;每年秋季到位的课程,文字教材最迟在当年2月份交稿,音像教材最迟在当年6月份交带或交盘。

2.教学部根据月报统计情况责成未按期完成课程建设任务的教师写出书面报告,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二.加大教学部经费调控力度

为加强教学部主任对各门课程编制“教学大纲”、“一体化方案”、“文字教材书稿”的工作质量、进度的调控力度,学校决定从现行的上述三个建设环节的部分经费额度中抽出20%,纳入教学部的教学基金,由教学部主任统一调配使用,其中间接费用不得超过抽出经费总额的8%。

此项经费仍用于课程建设,即可在一门课程的不同建设环节和各不同课程之间调剂使用,也可用于课程建设的奖励等,其中奖励费用不得超过抽出经费总额的25%。

二. 定期考评,加大奖惩力度

1.每学期末,学校将对各教学部的课程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学校对按时完成任务且质量较好的,按当学期课程建设经费(除去CAI课件、试卷库建设经费)的1%—5%作为奖金发给课程组(或主持教师)和教学部。

2.将对各教学部的课程建设情况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对未按时完成课程建设任务(指文字教材和音像教材)的教师和教学部,年终没有评优资格。对严重责任事故者,按情节重酌情口发年终奖。

3.对连续两年不能按时完成课程建设任务的教师,取消其下一年度课程建设资格或削减其下一年度课程建设任务量。对在课程建设中严重失职者,取消其该课程主持教师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