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工作规程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是一所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开展远程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课程及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其重要的办学特色。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对于全面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实现教学目标,培养合格人才有重要作用。为保证课程建设工作规范性、科学性,提高课程及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建设质量和水平,特制订本规程。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程是中央电大课程建设工作的准则,是开展课程建设的基本依据,也是课程建设各环节审批、验收和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  课程建设包括:规划课程建设任务、制定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编制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方案(以下简称“一体化方案”)及网上教学整体设计方案、编制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制定考核说明、设计形成性考核、编制终考试卷及试题库、实施课程评价等环节。


第一章  课程建设基本要求与工作过程

第三条  课程建设基本要求

1.课程建设要符合专业及课程培养目标。根据应用性高等专门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远程开放教育特点,明确课程教学目标。遵循远程开放教育教学规律,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

2.课程教学内容要满足教学需要。教学内容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和够用为尺度,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处理好与相关课程教学内容的关系。能够将教研成果或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应用于教学,拓宽学生视野。

3.课程建设要强化教学设计。课程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建设要适应不同地区、不同学习群体的教学需要,特别是适应基层教学点实施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教师开展多种方式导学的实际需要。一体化方案科学合理,有新意,能够合理利用信息技术、教育技术的成果和手段。各种教学媒体分工合理,构成有机的整体。媒体设计便于教与学,注重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综合运用。

4.课程建设要适应教学模式改革需要。分析在职成人自主学习特点,承载教学模式改革成果,体现教学模式改革思路。结合课程特点及在职成人自主学习特点,制定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给出强化教学效果的学导建议。

5.课程建设要重视实践教学。实践教学要有明确的实施内容、目标、要求和质量标准,教学安排科学、合理;重视教学实验、课程设计、社会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等各类实践教学环节;要提高成人在职业余学习特点的综合性、设计性实践活动比例。

6.重视课程建设与使用效果的评价。课程建设与实施过程中,要重视来自学生、一线教师及同行业专家的反馈意见,加大学生评价在课程评价指标中的权重比例。通过课程评价,总结课程建设中的经验和不足,及时改进和完善课程建设与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7.建立完整的课程建设档案。课程说明、教学大纲、一体化方案、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网上教学整体设计方案、考核说明等教学文件编写规范,审定档案和材料齐备。

第四条  课程建设工作过程

1.确定课程建设规划

教学部提出课程建设规划意向,经学校审批通过后,确定教学部年度课程建设任务。

2.组建课程组,完成课程建设申报

教学部负责组建课程组,提出课程组长和课程组人选,拟聘视听教材制作单位和文字教材出版单位等。课程建设申报经学校审批后,正式进入课程建设环节。

3.制定教学大纲

课程组编制教学大纲,经教学部初审、专家终审、主管校长批准后,作为课程建设与实施的基本依据。

4.进行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

课程组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进行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编制课程一体化方案。一体化方案经教学部初审、专家终审、主管校长批准后,作为课程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建设的依据。

5.编制多种媒体教学资源

课程组依据一体化方案,编制文字教材、视听教材,以及其他媒体素材。编制完成的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经审定、验收、试用和评价后正式启用。

6.编制课程教学设计方案

课程组编制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初稿,经教学部初审、专家终审、主管校长批准后,作为课程网上教学资源建设与教学过程实施的依据。

7.开发网上教学资源

课程组根据教学大纲、一体化方案及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对网上资源配置类型和数量、教学论坛、师资培训、教学活动安排等内容进行整体设计,形成网上教学整体设计方案。根据网上教学整体设计方案,开发教学信息、教学辅导、教学活动、单或双向视频教学活动等网上教学资源。

8.编制考核说明

课程组根据教学大纲,编制考核说明。考核说明包括课程考核对象、考核依据、考核方式、课程综合成绩的记分方法等说明部分,课程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各类试题的规范解答举例等内容。

9.编制课程考核资源

课程组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确定课程形成性考核及试题、试卷命制原则和要求,选择适当的考核形式,从体现学习内容和学习过程考核两方面,设计形成性考核内容,编制课程终结性考试的试题或试卷。文经类课程应重点对学生的理解、应用、综合判断、想象与创造等能力的考核;理工类课程应重点对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综合分析、应用、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等能力的考核。

课程建设具体工作流程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建设工作流程》执行。


第二章  课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第五条  课程建设规划

1.规划内容

对中央电大课程平台中的统设课程、通识课程及补修课程进行建设任务规划。

2.建设类别

(1)新建课程是指对课程平台中首次开出的课程进行建设。

(2)重建课程是指对课程平台中已经开出的课程及其教学资源进行重新建设。

(3)修订课程是指对课程平台中已经开出课程的教学文件或教学资源进行局部修订。

3.规划制定与执行

(1)根据平台建设和专业教学计划中课程设置要求以及学科发展实际,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课程建设规划原则,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课程建设任务进行统筹规划。统设课程建设应至少规划建设3种以上稳定的多种媒体教学资源。

(2)课程建设规划中应明确课程建设类别、分项建设任务完成时间,拟定课程组长或主持教师人选等。

(3)申请重建课程,要按照课程评价的要求,对现有课程及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进行评价,提交完整的课程使用反馈评价分析报告。课程评价工作需在提出重建申请前完成。

(4)实践性教学(如社会实践、毕业作业、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所需教学资源建设任务,应纳入课程建设规划,统筹管理。

(5)课程建设规划经学校审批后,以主管校长签发课程建设任务书的形式下达教学部等部门。

(6)对已纳入课程建设规划但无法按期完成的建设任务,教学部需提前1个月提出调整申请,同时制定并详细说明调整后的补救措施。

(7)课程建设规划执行情况采用校内月通报制。

第六条  课程组组建

1.课程组一般由课程组组长、主编及参编人员、主讲及参讲人员、主持教师、教学设计人员、编制技术人员等组成。

2.课程组成员组成结构应合理,分工明确。成员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主要教学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教学水平,熟悉远程开放教育教学规律,能够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积极开展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与探索。

3.课程组成员资格及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参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组成员资格及岗位职责》(附件)。

第七条  制作、出版单位选定

1.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制作、出版单位(简称“制作、出版单位”)的基本要求:

(1)制作、出版单位了解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特点和课程教学要求,能够严格按照中央电大课程建设相关要求及一体化方案,积极配合课程组完成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制作和出版工作,保证课程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2)在编、导、摄等相关技术人员和制作、出版综合能力,以及设备状况等方面符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制作和出版单位选聘办法》的要求。

(3)近期制作、出版过教育类教学资源。

(4)能有效地控制制作或出版成本。

2.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央电大所属的制作、出版单位及中央电大设立的制作、出版基地。

3.中央电大与制作、出版单位确定合作意向。制作、出版单位指派编制人员参与课程建设。

第八条  课程建设申报

课程组拟定课程建设申报,经教学部审核后交教务处审查汇总后报学校审批。课程建设申报内容包括:课程组成员基本情况、多种媒体教材完成时间、拟聘制作、出版单位(在学校认定的授聘单位中选定)等。课程建设申报一经审批,原则上不再变动,如有特殊原因,需报学校审批。


第三章  教学大纲的制定

第九条  教学大纲是根据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及其性质、目的和任务,规定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要求、体系和范围的基本纲要。教学大纲是实施教育思想和教学计划的基本保证,是进行课程教学、考核和教学质量评价的指导性文件,也是编制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依据。

第十条  教学大纲主要包括:大纲说明、媒体使用和教学过程建议、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等三个部分。

1.大纲说明。包括课程的性质和任务,与相关课程的衔接、配合与分工,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建议,课程教学要求的层次。

2.媒体使用和教学过程建议。包括学时分配、多种媒体教材的总体说明和教学环节。

3.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是教学大纲的核心部分,具体规定教学内容的范围、深度及其体系和结构,提出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尤其是实践环节)、创新能力培养和思想教育方面不同层次的教学要求。

第十一条  教学大纲应符合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注意科学性与思想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结合课程教学目标及学科体系、远程开放教育和电大学生特点,以必需、够用为度选择教学内容,控制教学总量。遵循远程开放教育的规律,进行多种媒体教材的一体化设计。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做好教学设计,避免教学内容在各门课程之间的简单重复。在反映学科建设新进展的基础上,保持教学内容的相对稳定。根据课程特点和专业培养目标,提出课程实践环节的教学要求,并明确具体的形式、条件、质量标准和时间安排。

第十二条  统设课程的教学大纲由教务处组织教学部门制定。编制时间按照学校下达的任务书要求进行。

教学大纲的编制程序:课程组编写初稿,教学部审查;组织专家研讨,形成送审稿;召开教学大纲审定会;主审专家终审;教务处验收并在开课的前一学期期末向省级电大教务处颁布。


第四章  一体化方案的编制与审定

第十三条  课程组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通过对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环节等内容的分析,针对学生的需求和条件,对课程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进行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总体设计思想

2.文字教材编写纲目及样章

3.视听教材编制方案及样例

4.其他媒体教材编制方案

5.教学过程建议与媒体使用说明

第十四条  一体化方案设计与撰写要求

1.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应切实从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特点出发,把握学科相应层次教学要求,结合学生学习需要,突出学生自主学习和对学生能力的培养。

2.教学媒体的选择应符合学科特点和课程教学需要,做到合理、恰当和有效。要注意发挥不同教学媒体的功能,强化媒体的教学、辅助教学及导学作用。教学媒体选择既考虑教学需要,也要考虑制作成本和使用的经济性。

3.处理好各种教学媒体间的分工与配合关系,避免各种媒体之间内容的简单重复或缺乏有机配合的现象。教学媒体大致分为四类:

(1)文字教材。主要包括主教材、实验教材、导学教材及学习参考等。按照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的不同,总体上可分为分立式和合一式两大类。

分立式文字教材是指将教学内容、实验内容和导学内容以主教材、实验教材和导学教材分立成册;合一式文字教材是指将教学内容、实验内容有机结合,合并成册。文字教材不论采用何种形式,两部分内容均应有机衔接、相互配合,避免简单重复。

(2)视听教材。主要包括音频教材和视频教材。音频教材的载体形式包括录音磁带、CD光盘、MP3光盘等。视频教材的载体形式包括录像磁带、VCD光盘、DVD光盘、CD-ROM光盘等。

视频教材按照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的不同,总体上可分为讲授型和案例、专题型两大类。讲授型和案例、专题型录像教材都应设计制作出各自不同风格和标准的“精品”课程。

讲授型视频教材是指根据课程教学内容的知识体系,向学生系统传授知识和技能的多本系列录像教材。案例、专题型视频教材是指通过对案例或专题的介绍和分析,帮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掌握思路和方法,开拓学生对学科应用与发展方面眼界的录像教材。案例、专题型录像教材内容长短不拘。案例、专题型录像教材即可单独成片,也可插入讲授型录像教材中使用。

(3)课件。主要包括CAI课件(即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和流媒体课件(即IP课件)等。

(4) 网络课程及网上教学资源。

4.一体化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方案、文字教材编写纲目及样章、视听教材编制方案及样带、其他媒体教材编制方案等。样章及样例应能够反映主编、主讲的学术水平,体现课程教学设计思想。

(1)文字教材编写纲目应明确章节内容及字数,样章应呈现一个完整章节内容,明确编写体例(含版式设计),一般字数控制在2万字左右。

(2)视听教材编制方案应明确讲授类型、课时及载体,视听教材样带内容应与样章选取内容一致,一般时长为20分钟左右。

5.进行对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时,应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通过对学生特点和学习需求、教学策略和媒体教学功能等方面的分析,合理选择使用教学媒体,并确定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建设种类和数量。

(1)文字教材编写字数要求

① 分立式文字教材。主教材书稿字数应控制在每课内学时5000字以内,实验教材和导学教材书稿总字数均应控制10万字以内。

② 合一式文字教材。主教材书稿字数应控制在每课内学时6000字以内。

③ 为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包括本、专科)编写的指导教材,书稿总字数应控制在15万字以内。

(2)文字教材编写字数计算方法

文字教材编写字数按照计算机打印文稿进行统计。对于含有图、表类内容的书稿,按照图、表所占篇幅折半的原则,统计全书字数。书稿字数计算公式为:

计算机打印文稿页码乘以一整页正文字数(含标点和空格)。

(3)视听教材录制课时数要求

① 录像教材。教学内容自学较为困难,需要系统讲授的课程,课时数最多不超过课内学时的1/3。通过自学,配合必要的重点、难点、思路和方法的讲授即可掌握的课程,课时数应少于课内学时数的1/4。只需进行专题辅导,主要通过自学即可掌握的课程,课时数应少于课内学时数的1/6。

② 流媒体视频。需要系统讲授的课程,课时数应不少于10讲。配合课程教学,落实教学过程所需的流媒体视频课时数根据教学需要确定。

③ 录音教材。课时数根据教学需要确定。

6.教学过程建议与媒体使用说明

(1)根据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思想,结合所选择教学媒体的功能定位,提出课程教学模式基本思路,以及完成课程教学的建议。

(2)通过对各种教学媒体设计思想的介绍,帮助各级电大辅导教师更好地利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开展教学活动。

(3)通过对各种教学媒体使用的说明和学习方法的指导,帮助学生利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自主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完成本课程学习进行说明。

第十五条一体化方案审定

学校聘请专家对一体化方案进行审定,形成审定意见。审定内容包括:

(1)是否体现远程开放教育特点;

(2)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3)教学媒体选择是否必要、恰当,彼此配合是否紧密;

(4)多种媒体教材编制方案是否详细、合理、可行;

(5)教材样品是否符合编制要求,是否充分体现课程教学特点;

(6)对一体化方案(含教材样品)的总体评价及修改意见;

(7)课程组是否具备承建本课程的能力等。

第十六条  主编、主讲聘任

一体化方案审定后,学校分别与主编、主讲签订主编和主讲聘任协议,颁发主编、主讲聘书。主编代表编写组与文字教材出版单位签订教材出版发行协议。


第五章  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建设

第十七条  文字教材建设

1.文字教材编写要求

(1)文字教材编写要符合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实验内容和导学内容配合得当,文字叙述清晰、流畅。

(2)编写组根据教学大纲和文字教材编写纲目及样章要求,按照分工分别编写相关章节。导学内容包括教学要求的说明、学习方法的指导、难点疑点分析、例题分析等。

(3)文字教材编写要符合《广播电视大学媒体建设技术标准——文字类技术标准(试行)》要求,语言、文字、图表、符号、计量单位等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

2.文字教材审定

(1)文字教材审定实行“编审分离”的原则。教材投入试用前7个月,将文字教材书稿提交专家审定,形成审定意见。文字教材书稿审定内容包括:①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②是否符合一体化方案;③内容表述是否科学、清晰;④是否达到出版要求等。

(2)审定专家原则上应聘请参加教学大纲或一体化方案研讨、审定的学科专家担任。

3.文字教材出版

(1)在同等条件下,文字教材原则上安排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2)文字教材书稿出版前应符合原稿(原稿包括:封面、前言、目录、正文、附录、参考文献、索引等内容)齐全;字符字迹、图表图字清楚;书稿为最终定稿等要求。

(3)文字教材名称原则上应与教学计划中课程名称一致。文字教材编者中除主编、副主编在封面中署名外,其余编写成员以编写组方式加页列载。

(4)文字教材版式设计要适应电大教学和学生自学需要,印刷质量好,错误率低。

第十八条  视听教材建设

1.视听教材制作要求

(1)视听教材制作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涵盖课程主要教学内容。要依据一体化方案的要求,与文字教材内容密切配合,避免简单重复,起到深化和强化教学内容的作用。

(2)视听教材要注意发挥主讲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多种形式,力求做到讲课自如、生动,声情并茂;努力营造课堂气氛,注重启发诱导,增强互动性,提高授课效果。

(3)视听教材要坚持教学设计第一原则,在保证科学性基础上,充分发挥视听媒体形象、生动的优势,合理有效地编排和剪辑视听素材,采用各种表现手法,准确地组织和展现视听教材的教学内容。同时还要注意合理利用技术和艺术处理手段,增强视听教材的教学性和艺术感染力。

(4)视听教材编制的各项技术指标要符合《广播电视大学媒体建设技术标准——视听类技术标准(试行)》要求,语言、文字、图表、符号、计量单位等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视听教材原则上以学时(或讲)为单位,每学时的时长可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而定。视听教材如考虑电视台播出等因素,每学时应为50分钟,由两个25分钟的标准本组成。

(5)视听教材在正式制作前,主讲教师撰写录制讲稿。主讲教师提供的录制讲稿应准确反映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

(6)制作单位在课程主持教师的配合下,依据主讲教师提供的讲稿完成视听教材中录像教材稿本的撰写,并选择稿本中的一讲,按照制作要求完成样带制作。样带审查通过后,录像教材进入全面录制阶段。录像教材制作完成后,课程组和制作单位分别撰写录像教材制作情况报告。报告中应包括录制过程记录、自我评价及对方评价等内容。

2.视听教材审定与验收

(1)在制作过程中,课程组应进行自检。教务处代表学校对正在制作的视听教材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课程组。

(2)视听教材中的录音、录像教材应在投入试用前4个月全部完成。视听教材中的流媒体视频应在投入试用前1个月全部完成。视听教材经课程组、教学部审定,并经教务处组织专家验收后,方可投入试用。

① 课程组初审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学科内容把握是否准确、科学,表述是否清晰;字幕内容是否准确、科学。

② 教学部复审内容包括:是否符合一体化方案的要求;学科内容把握是否准确、科学,表述是否清晰;教学设计是否合理,形象化教学手段的运用是否恰当、适宜。

③ 教务处验收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是否合理,与其它媒体的配合是否密切;主讲教师讲授是否生动,是否具有启发性和感染力;各种形象化教学手段的运用是否恰当,是否充分发挥了视听媒体的导学、助学作用;是否提供了相应的讲稿和文字稿体;是否符合技术制作规范。

(3)学校与制作单位结算制作经费。制作经费支付办法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3.视听教材出版与使用

(1)在同等条件下,视听教材原则上安排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

(2)学校与视听教材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发行协议。出版单位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出版,保证课程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3)学校组织视听教材进行试用,及时收集学生及教师的反馈意见。

(4)学校定期开展视听教材的观摩评比活动。在综合分析课程组和制作单位撰写的制作情况报告、用户反馈意见报告、教学部评审意见,以及教务处验收意见的基础上,对录像教材评出等级。

第十九条  CAI课件建设

1.CAI课件制作要求

(1)CAI课件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教育技术为课程(专业)教学设计、制作的成本较低、容量较小或内容相对单一的专题性、实用性计算机软件。按照CAI课件功能定位的不同,可分为导学、助学,案例、测试等类型。CAI课件目前以解决实验教学、助学自测、案例分析等教学问题为主。利用CAI课件便于交互式教学的优势,通过学生自我练习和检测,促进电大远程开放教育中教与学反馈;通过模拟实验教学,达到在电大远程开放教育教学中开展实验和强化实验教学效果的目的。

(2)课程组应根据教学大纲和一体化方案中课件的定位和设计,结合电大实际教学条件和教学需要,合理选择课件的类型。课件的设计与制作应以文字教材为基础,与其他教学媒体有机配合,设计定位准确,合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注意体现交互功能,方便学生使用。CAI课件应以学科内容及知识点为基础,课件内容与文字教材章节和版本顺序无关。

(3) CAI课件制作要规范化、标准化,体现经济性原则。课件中各项技术指标要符合《广播电视大学媒体建设技术标准——课件类技术标准(试行)》的要求。

(4)CAI课件制作单位要配合课程组,完成课件设计方案的撰写。CAI课件在正式制作前,要按照课件设计方案,选择能充分体现课件定位、编制水平和特色的章节或模块作为样例开发的内容,进行样例的设计与制作。样例编制完成后,课程组先进行样例测试,写出自测报告。样例经学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全面开发阶段。

(5)CAI课件应在使用前4个月全部制作完成。

2.CAI课件审定与验收

(1)在制作过程中,课程组应进行自检。学校对正在制作的CAI课件进行抽查。

(2)CAI课件在制作过程中,制作单位要保证课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以及出版要求。

(3)CAI课件制作完成后,制作单位及课程组应形成完整、规范的开发文档。

(4)课件制作完成后,经课程组、教学部初审和复审,并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验收后,方可投入试用。

① 课程组初审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学科内容把握是否科学,表述是否清晰;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等。

② 教学部门复审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是否符合一体化方案的要求,是否突出了交互性,是否体现了个别化学习的需要;界面是否友好,操作是否简便等。

③ 教务处验收内容包括:是否符合一体化方案及课件设计方案的要求;是否突出了交互性与智能性,是否体现了个别化学习的需要;是否符合技术制作规范,技术手段的运用是否得当;与其他媒体的配合是否密切;对课件的总体评价与修改意见等。

(5)学校与制作单位结算制作经费。制作经费的支付办法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3.CAI课件出版与使用

(1)在同等条件下,CAI课件原则上安排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2)学校与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发行协议。

(3)出版发行的CAI课件应符合国家和出版单位对电子出版物的相关规定。

(4)学校组织CAI课件进行试用,及时收集用户反馈意见。

(5)学校每年开展课件的观摩评比活动。

第二十条  网络课程建设

1.网络课程建设要基于现代开放远程教育的特点,能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的自主性。

2.网络课程除必须满足在互联网上运行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安全、稳定、可靠、便于浏览等特点。

3.网络课程中除包含必须的教学要求外,还应包括本课程教学过程的全部内容。

4.网络课程资源的组织遵循网上教学资源及与其他媒体资源的有效整合、过程积累、合理优化的原则。在多种教学媒体优化配置、综合利用和网上教学资源的持续开发、使用、反馈、整合的基础上,集成开发建设网络课程。

5.选择建设网络课程的课程应已具备文字、视听、多媒体课件、IP课件、网上教学辅导等丰富的教学资源。网络课程设计应根据教学要求,选择适当的多媒体表现手段。

6.网络课程建设应有总体设计需求方案和完整的开发文档。

7.网络课程中涉及的教学资源(引用文字教材、视听教材、其它资源等)应事先解决好版权问题,不得有版权纠纷。

第二十一条  网上教学资源建设

网上教学资源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网上教学资源建设要求参见相关管理办法。


第六章  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的编制

第二十二条  课程教学设计方案是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制定的指导性教学文件,是组织课程教学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课程教学设计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课程的性质,课程的教学内容和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方面的不同层次要求;已开发或已配置的课程教学资源;课程教学平台应用及播课安排;课程教学模式建议,如课程教学模式的基本框架(一般用功能模块和流程图表示),课程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方法的选择和运用等;依据课程教学内容及要求,结合课程教学模式建议,进行的课程教、学、考一体化设计;课程实践环节教学的内容、要求及实施建议;课程教学支持服务的内容及方式;课程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监控的要求等。

第二十四条  课程教学设计方案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进行编制。要体现远程教育的特点,充分发挥文字、广播、电视、VBI/IP和计算机网络等多种教学媒体各自的优势;注重多种教学媒体教材的综合运用;结合课程的特点、考虑学生的学习特点和教学实际进行课程教学设计,以求最佳的教学和学习效果。同时,要有利于检验课程的教学效果,保证实施后能产生相对稳定一致的教学效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组织实施和调控,有利于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五条  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的编制程序为:教务处向有关教学部门下达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的编制任务;教学部门安排课程主持教师根据编制要求,编制课程教学设计方案报教学部门初审;初审合格的方案报教务处组织专家终审,并由教务处在开课的前一学期期末向省级电大教务处发布。


第七章  网上教学整体设计方案的编制

第二十六条  制定“网上教学整体设计方案”,是充分发挥各种教学媒体和教学手段的特点和功能,强化网上教学过程设计,保证网上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所有开展网上教学的课程均需制定“网上教学整体设计方案”。

第二十七条  “网上教学整体设计方案”要依据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确定网上教学目标;通过分析学生学习状况,了解学生需求,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对网上资源配置的类型、数量、相互之间的配合和教学论坛管理、师资培训、教学活动安排等工作进行整体设计。

第二十八条  “网上教学整体设计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课程特点及学习对象分析。

2.已有教学资源分析及网上教学重点解决的问题。

3.网上教学资源建设及教学活动设计。

4.网上教学实施进度表。


第八章  试卷(试题)库的建设与验收

第二十九条  课程试卷(试题)库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环节与要求请参见考试相关文件。


第九章  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使用与课程评价

第三十条  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试用和修订

1.首轮使用的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称为试用教材。试用教材须附有《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试用调查表》。

2.试用期间,教学部应加强与试用电大有关人员的联系,收集调查表,对教材试用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

3.课程组须提供教材试用报告,对试用教材进行评价。如果试用教材需要有较大的改动,应提出修改报告,经学校审批后进行。

4.经过试用(或修订)后的教材,定为中央电大正式教材。中央电大正式教材一般应使用3年(含3年)以上。

第三十一条  课程评价

1.课程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课程的总体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资源、教学效果、教学文档等方面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规范和加强课程建设,及时了解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为课程重建、修订提供科学依据,保证课程建设科学合理,促进课程评价工作制度化、科学化。

2.课程评价的指导思想是以体现广播电视大学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为宗旨,以教学大纲、一体化方案、课程教学设计方案以及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实践为依据,以用户评价和过程评价为重点,通过课程组自我评价、学生评价及各级电大辅导教师评价,以及专家评价,结合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检查和综合评估,从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水平、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与探索等方面对课程进行全面评价。

3.课程评价指标以中央电大课程标准为基础,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结合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全面、客观地反映课程建设及实施的水平,尽量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

4.课程评价一般在课程开出一年半后进行。

5.课程评价的主要内容:

(1)课程设置符合中央电大试点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适应应用性高等专门人才培养的需要,教学设计体现了以成人在职业余学习、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中心的思想,在课程教学模式的探索上取得一定成效。

(2)课程教学内容选定符合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同时能够充分考虑电大利用多种媒体开展远程教学和成人教育的特点,注重应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课程组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主编、主讲学术造诣高,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声誉。教学设计人员责任心强,对远程教育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推动教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4)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科学合理,有新意;各种教学媒体分工合理,互为补充,构成有机的整体,突出课程特点。课程配置有三种以上多种媒体教学资源。

(5)教学效果良好,学生、各级电大辅导教师、以及同行专家评价优秀,调查材料及数据真实可靠。

6.课程评价材料

课程评价需要提供的材料:课程教学文件;课程建设过程中的材料及档案;课程教学资源;课程教学工作总结;学生、辅导教师和同行专家的反馈意见及调查数据;教学部自评报告以及其他佐证课程教学效果的材料等。

7.课程评价方式

课程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课程组撰写课程教学工作小结,教学部按照课程评价标准对课程组提交的课程教学工作小结以及相关材料进行评价,撰写课程自评报告。学校成立课程评价专家组,按照课程评价标准对课程进行综合评价。课程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8.课程评价实施

课程评价具体实施方案将根据课程建设与实施各阶段侧重点的不同,制定具体的课程评价实施方案。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凡是与本规程不符或相抵触的其他课程建设文件、规定自动废止,均以本规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规程的解释权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


附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组成员资格及岗位职责

(试  行)

课程组主要负责完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课程建设及课程教学实施等任务。课程组一般由课程组组长、主编及参编人员、主讲及参讲人员、主持教师、教学设计人员、编制技术人员等人员组成。课程组成员的资格与岗位职责如下:

一、课程组组长

1.资格

(1)原则上由具有本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教师担任。课程组组长一般由中央电大主持教师担任。

(2)熟悉学科内容和发展趋势,远程开放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参与过课程建设组织与协调工作。

2.职责

(1)负责推荐课程组人选。根据需要和工作情况,提出课程组人选调整建议。主持课程组日常工作,保证课程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帮助主编、主讲教师了解电大课程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

(2)组织起草、研讨和审定教学大纲。

(3)组织起草、研讨和审定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方案 、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及网上教学设计整体方案。主持并参与课程建设。

(4)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课程及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试用、评价,根据评价意见组织课程组完成课程及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修订工作。

二、主编

1.资格

(1)具有本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明显职业倾向或职业特点的高职类专业中的专业课程,经学校审批允许具有 5年以上本学科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双师型教师担任主编。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教学经验丰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声誉,了解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特点和课程教学要求。

(3)原则上每位教师在同一专业中只能担任一门课程的主编。

2.职责

(1)参与起草、研讨和审定教学大纲。

(2)参与起草、研讨和审定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方案、 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及网上教学设计整体方案。撰写文字教材编写纲目和样章初稿。

(3)参与文字教材编写人选的确定。

(4)根据教学大纲和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方案的要求,主持文字教材编写工作,并承担重要章节的编写和全书统稿工作。参与导学类文字教材的编写,对文字教材编写质量和进度负责。

(5)参与视听教材及其他教学媒体制作方案的研讨和制定。

三、主讲

1.资格

(1)具有本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两轮以上本学科的授课经历。特别优秀者,经学校审批允许具有5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主讲。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讲述清晰、明了,屏幕效果好,了解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特点和课程教学要求。

(3)每门课程聘请的主讲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

2.职责

(1)参与起草、研讨和审定教学大纲。

(2)参与起草、研讨和审定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方案、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及网上教学设计整体方案。

(3)根据一体化方案中录像教材的定位和要求,完成视听教材讲稿的编写。

(4)承担视听教材的授课任务。对视听教材的内容与建设进度负责。

四、编写组

1.资格

(1)参编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对于新型学科、交叉学科,由主编推荐、经主管校长特批后,允许增设副主编。副主编应具有5年以上本学科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年来作为主要作者编写过本学科教材。

(3)具有本学科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了解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特点和课程教学要求,了解电大学生的学习需求。

(4)编写组成员(含主编)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

2.职责

(1)编写组实行课程组组长领导下的主编负责制。

(2)根据教学大纲和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方案的要求,参与文字教材编写工作。

五、主持教师与教学设计人员

1.资格

熟悉本学科专业知识,具备现代教育技术及课程教学设计相关理论,熟悉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特点和课程教学要求,熟悉电大学生的学习需求,电大课程建设及教学经验丰富。

2.职责

(1)参与组织起草、研讨和审定教学大纲。

(2)承担课程建设中教学设计及课程建设管理工作。

(3)参与组织起草、研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方案,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及网上教学设计整体方案。

六、编制人员

1.资格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编辑和制作人员。

(2)了解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特点和课程教学要求,了解电大学生的学习需求,编辑和制作水平较高。

2.职责

(1)参与一体化方案的研讨。

(2)根据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方案,配合课程组组长、主编及主讲制定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编制计划。完成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编辑、录制、出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