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典型案例

1.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易群违规吃喝、公务餐饮浪费问题。2018年11月16日,洪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17名在职党员,前往红安县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培训活动。当晚,易群联系洪山区某酒店,要求按18人(含司机)、每人40元的标准订餐,并点了一份售价388元的乌龟火锅高档菜肴。返程途中有6人提前下车,但易群未更改菜肴或降低用餐标准,并超标准报销餐饮费用。2020年6月,易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中国农业银行山西分行忻州市宁武县支行原行长周文喜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9年8月,周文喜按单位有关规定向组织申报拟为其女儿举办婚宴15桌。周文喜在操办女儿婚宴过程中,除按申报举办婚宴外,还于事前安排5桌宴请,事后又于中秋前夕安排3桌宴请。其间,周文喜违规收受本单位员工84人礼金共计3.52万元。周文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回。

3. 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河东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延林、党支部副书记刘长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6月、8月,刘延林、刘长明在协调该村泥石流搬迁项目过程中,两次违规宴请某建筑公司工作人员,挥霍浪费集体资金。2020年7月30日,刘延林、刘长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涉案款已退回村集体。

4. 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所主任周静敏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礼金问题。2019年国庆节期间,周静敏先后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平均每次消费747元/人,并收受2000元现金和价值118元的糕点礼盒。2020年4月,周静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5.山西省太原市能源局所属节能监察支队党支部书记、副支队长兰瑞明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兰瑞明利用职务便利,长期违规使用单位公车上下班,并多次驾驶该公车办理私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兰瑞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使用公车产生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