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协助党委落实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进我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开放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明确责任内容,强化监督职能

1.明确监督责任。学校纪委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全面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加强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中央、教育部和学校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3.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重点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行使人、财、物等权力的情况。加大专项审计、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监督力度。

4.加大作风建设情况的督查力度。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教育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学校改进工作作风的十项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以上规定的案件,加大执纪问责,一经查实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给予曝光和问责。对于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5.突出重点强化过程监督。全面围绕学校廉政风险点进行监督,重点加强对学校选人用人工作、项目审批、校办企业、科研经费、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及大额资金、“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过程监督。

6. 协助党委开展廉政教育。结合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等多种教育形式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促进党员干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7.严肃查处违纪和腐败问题。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有信必办、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惩戒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实施“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转变监督方式,强化执纪问责

8.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对纪委工作的“三转”要求。探索和落实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机制,突出主业,聚焦在执纪和权力运行的监督问责上。重视源头治理,突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督查,发挥好再监督的作用。

9.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针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四风”问题,坚持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以及函询约谈制度,对领导干部坚持以多种方式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监督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了解个人重要事项变化情况。围绕上级纪委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协调组织或参与开展专项检查,堵塞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

10.以廉政风险点为抓手,使监督更有针对性。定期梳理排查学校及各部门职权目录,经常检查岗位职责落实情况,着重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因素入手深入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督促完善防控措施。主动公布廉政风险防控内容和措施,引导群众开展广泛监督。

11.拓宽信访渠道,加强信访处理。认真做好信访工作,除日常多种方式接受信访外,用好校长接待日、干部考察等专项工作获取的信息线索。加大信访查处力度,严格按照信访要求和流程开展信访工作。认真研究来信来访提出的问题和线索,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对于与事实不符的信访,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于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诬告人责任。

12.推进学校制度建设,监督落实情况。协助党委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校办学、管理、教学服务等各项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对已出台实施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协助党委及时更新和完善。

13. 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政同责的要求,加强对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承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因工作不力,监督不严而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监督执纪不严,有信不查、压案不办的,要严肃追究纪检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4.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以纪律人,做到无病常防、小病早治、大病重治、重病严治。将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落实在执纪过程中,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完善监督机制,保证监督效果

15.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学校纪委坚持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和指导下,正确行使监督权。要主动向学校党委汇报纪委工作,争取学校领导和各相关部门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案办案。学校及各部门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廉政责任,确保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责任落实体系。纪委要加强对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业务指导。

16.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坚持学校主要领导与纪委书记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学校重要决策会议,监督会后决策的执行。纪检监察部门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完善重大事项协商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协作机制,协同解决难点问题,形成协调效应和监督合力,增加党内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

17.完善查信办案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相关规定,健全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和查处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日常检查、专项治理、民主评议、内部审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涉及学校领导以及在校内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问题线索,严格执行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健全重要问题线索处置由学校党委和纪委集体研究和决策机制,严格“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层督办”的规定。加强对重要案件的深入分析,健全剖析制度。

四、强化自身建设,发挥监督作用

18.健全履职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选好配强纪检队伍,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学校纪委委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向学校纪委汇报所联系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明确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职内容,探索纪检委员参与监督工作的有效方法。

19.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严字当头,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防止“灯下黑”。要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