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各相关分部、学院: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经国家开放大学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授予54名本科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名单见附件)。
附件:国家开放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名单(54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