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部、学院:
国家开放大学2016年将启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为做好学位授予工作,提高学位授予质量,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制定了《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国家开放大学
2016年4月5日
国开教[2016]10号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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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2016年将启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为做好学位授予工作,提高学位授予质量,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制定了《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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