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各分部,各相关学院:

 国家开放大学决定2016年继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年1月和7月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包含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评选条件及程序依据新修订的《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附件1)执行。

三、推荐名额

 各分部、各相关学院按照办法规定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万分之六,毕业生在1万人以内的最多可评8人)向总部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四、报送材料

1.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2.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

3.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见附件4)。

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综合实践环节成绩)。

5.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一张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推荐表格上)。

6.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文件。

五、工作进度及要求

 各分部、各相关学院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将职责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推荐工作,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于2016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支持与学生事务中心。

六、注意事项

1.各分部、各相关学院须在候选人推荐表中签署审核意见,意见应包含对推荐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初审情况,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只有部门印章一律视为无效。

2. 为保证成绩的准确性和样式统一,成绩单务必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同时,在表格下方注明课程平均成绩,以及“成绩审核无误”。如打印成绩单计算有误,请以文字注明。另外,在成绩单学校意见栏中填写“同意毕业”的字样,并加盖各分部、各相关学院学籍审核部门印章。

3.各分部、各相关学院应避免出现候选人过分集中的情况,如候选人来自同一学习中心(教学点)的同一专业或同一班级,原则上将只择优评选一人。

4.候选人所在学习中心应认真审核候选人事迹介绍,如出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情况,将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5.各分部、各相关学院严格按照推荐名额上报候选人,超出名额上报的推荐候选人(不受名额限制者除外)将不被列入正式参评名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狄晓暄、江小青

电    话:(010)57519506,57519286

电子邮箱:xsc@crtvu.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41号信箱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支持与学生事务中心

邮政编码:100039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3.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4.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国家开放大学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

附件三.docx

附件四.docx